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1日 编辑: 点击:
全体教职工:
2019年11月工资异动说明如下:
1、根据院务会纪〔2019〕16号精神,从2019年7月起调整我校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额,2019年11月工资中补扣2019年7月至10月期间差额。
2、2019年下半年课时费平均到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共计6个月进行发放。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