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工作编制条例》和湖南省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工作流程。
一、学校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流程
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工作编制条例》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
1、由人事处提出机构调整动议事项,经过充分的论证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2、由人事处提出内设机构调整建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其合法合规性。
3、人事处建充分论证后的机构调整建议提交学校党委研究讨论,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后,报省委编办审批备案。审批备案通过后,以学校党委名义下发正式文件对外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人员编制使用的工作流程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用人单位向人事处提出当年的用人计划,人事处经处务会研究讨论后,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人事处根据党委审定的用人计划向学校党委提出编制使用动议事项。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2、由人事处提出人员编制使用计划建议,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充分论证。
3、人事处将充分论证后的人员编制使用计划,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讨论,学校党委讨论通过后,报省委编办实名制监督管理处审批。审批通过后,政治组织实施。
4、人员入编、出编及实名制管理系统中信息的修改等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编办要求的程序,在限定的时间内办好人员入编、出编及信息修改的相关手续。
人事处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