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3日 编辑: 点击:
根据《关于做好“从教三十年教职工”登记工作的通知》,经教职工申报登记,部门初审,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有27名在编在岗教职工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及以上(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纪检监察室或人事处联系。
监督电话:0734-3452308(人事处)
0734-3452056(纪检监察处)
附件: 2023年“从教三十年”登记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