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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 编辑: 点击: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湘发22号)及全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就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2021年5月28日-12月31日)

各单位、部门紧密围绕“思想铸魂”这一主题,建立健全教师学习制度,组织广大教师通过“线上+线下”、“领学+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主要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摘编》;

2、“四史”学习教育资料汇编;

3、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

4、《新时代师德规范》;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6、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7、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的通知》;

8、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9、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10、学校5月28日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报告精神。

二、培育选树师德典型(8月中旬完成)

各单位、部门组织广大教师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中国好老师等先进典型学习,挖掘、培育师德师风典型,及时总结他们崇德重表、以德化人的故事,加强宣传引导,号召广大教师向榜样学习,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为今年教师节的表彰活动做准备。

三、建立师德档案和师德考核制度(12月31日前完成)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如实记录教师教育培训、考核评议、获得荣誉及违纪惩处等师德表现;认真查找师德存在的典型问题,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主动出击、及时处理;加强师德考核结果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当年职称评审、评先推优、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资格严格主体责任落实,对失责、渎责人员及时追责问责。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加强组织领导,担当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为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师德师风建设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的永恒课题;要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立德树人放在首要位置,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争做“四有”好教师。

2、注重实效。各单位、部门结合学校实际,合理安排,充分保证学习和培训时间。在内容安排上要与党史学习教育、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及“十四五”建设规划相结合,要与教师实际、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现实针对性,使广大教师乐于学习,勤于学习,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强化各方联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3、加强考核。建立多元有效的监督考核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结束后,需填写《569vip威尼斯游戏师德师风培训登记表》,并附培训签到表、培训安排、培训内容资料等相关材料及不少于5张培训现场照片,所有资料于202179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教学大楼1005


1 我院2021年师德师风专题培训登记表.docx

附件2: 师德师风建设会议资料.rar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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