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3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验实训耗材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实训耗材是指按照课程教学标准(课程含理论课程、项目化课程和实践课程等)、课程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实验与实训、竞赛训练、以及实验实训室日常教学和管理中所需要的耗材。不包括对外专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专项考证培训等具有收益性的教学活动所需要的耗材。

第二条  实验实训耗材由实践教学中心统筹协调、统一管理。根据实验实训耗材的使用特点进行分类管理。由专人管理耗材采购的申报、入库、领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  实验实训耗材根据其使用特点的差异,分为低值耐用品和易耗材两类。

低值耐用品是指凡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且可以周转使用或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如量具、工具、设备零配件等三年进行一次核对,是否耗损量过大或者损坏,如出现上述情况必须进行购置,需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出申报,实验室主任进行核实并签字才可进行申购

易耗材是指在使用过程中极易于损耗,既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低值耐用品,且不能重复使用的物品和物资,即一次性耗材,如水泥、石子、低碳钢等。

第四条  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计划等实验实训耗材实施采购计划。教研室统一填写《耗材购置申请表》,相应任课教师填写《实验实训耗材计算表》,实验室管理人员填写《实验室配套耗材计算表》,由实验室专职人员收集汇总,审核、备案。

第五条  实验实训耗材使用采购计划审批流程:实验实践指导教师填报→教研室汇总→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实验室耗材管理人员汇总→实践教学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学院管理实践教学副院长签字审核

第六条  实验实训耗材验收时,要按照采购清单逐项核对,当面点清,确认无误后,相关的验收、耗材保管员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并存档。

第七条  实验实训耗材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因学院实验室的特殊性,耗材管理库房分为两部分,工业设计和建筑学专业耗材主要在6110进行入库保管,土建类耗材主要在实习工厂7106入库保管,因土建类耗材的特殊性,低值耐用品要求清点入库后各实验室管理人员尽快进行领用。耗材保管员要把验收合格的耗材及时入库,登记入账(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单价、金额等必须与验收单一致)。耗材领用时须填写相应的领用表。

第八条  各种实验实训耗材应按照类别、特点差异和各自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对于贵重耗材要特别保管。

第九条  库存的实验实训耗材要定期进行清点检查,保证账物相符,材料、物品均无损坏。每学期末对库存的实验实训耗材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领用后的库存依旧较多,则减少相应学期耗材的购置。

第十条  实验实训耗材的领用必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计划等进行领料领用签字。

第十一条  实验实训耗材的领用在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应遵循厉行节约原则,任何人不得无故超额领用实验实训耗材。

第十二条  耗材保管员根据审批后的领料(领用)申请单及时、如数发放,并建立相应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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