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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10月16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学期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569vip威尼斯游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11】29号)、《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及《569vip威尼斯游戏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要求,接学校学生工作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小组

组  长:彭志忠 张  敏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成  员:王云峰 代俭英 徐艳红 谷淡平 樊子元 杨周宁 黄馨仪 谢  娟 李 跃 

二、奖助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三、评定基本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根据学院惯例,在校学生中二年级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5%且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5%;

7、获得过学校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5%;

6、符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7、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8、获得过学校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三) 国家助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前70%;

5、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经济困难或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标准;

6、生活俭朴在校外租房者、日常生活中有高端消费行为者,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各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见附件: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3国家励志及助学金班级名额分配表

五、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

国家奖学金2012级每班级推荐1名,由学院推荐评选小组统一评定。

(二)时间安排

1、10月16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10月17日-21日,各班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10月23,各班报送如下材料至3308,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和《国家助学金评审表》电子和纸质各两份

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建议表名单》电子和纸质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③《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电子和纸质各一份,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④《国家奖学金评审表》纸质一份,辅导员签字同意。

审批表及建议名单表的电子稿打包发送到勤工部负责人QQ邮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发至504669575@qq.com(夏溢15580230007);2010级国家助学金发至473800586@qq.com(范牡圆13298574585);2011级和2012级国家助学金发至1135161631@qq.com(许琳琅18692027085);13级国家助学金发至1220603696@qq.com(曹瑞玲13117345446)。

注意:统一使用2013版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理由栏目,规定字数要在100字左右,国家助学金申请理由栏目不少于60个字,如只填“家庭贫困”将不受理助学申请。

六、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奖、助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二)各班奖助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条件评选;

(三)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凡申请国家助学金者,须为各学院“贫困学生信息库”入选者;凡入校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2学期及以上者,原则上应获得国家助学金一等一次或以上

(五)希望受奖励和资助学生懂得感恩,懂得回报国家和社会;受奖励和资助学生应积极参加学院公益劳动,奉献爱心。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填写《569vip威尼斯游戏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申报国家奖学金者,须同时填写569vip威尼斯游戏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交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存档备查。

(六)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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