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
3、做好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指导开展校园文化活动。
4、负责学生的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勤工助学及贫困补助工作。
5、负责学生的休、退学办理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有关学生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
6、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工作。
7、做好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
8、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9、做好新生接待、入学教育与军训工作。
10、做好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和文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