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职责与分工一、部门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监察专员办公室是行使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主要工作职责为: 1.突出政治监督,督促推动学校党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到实处,督促推动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全面净化学校政治生态履行监督责任。 2.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受理和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依规依纪依法开展问责,对学校党委管理人员和非省委管理的监察对象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开展执纪问责。 6.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 7.完成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综合科 1.负责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与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日常联系工作。 3.负责公文办理、印章使用、数据报送、档案管理等工作。 4.负责宣传工作,维护学校纪检监察网等宣传媒体的日常运行。 5.负责组织起草有关规章制度、文件文稿。 6.负责筹备组织部门会议、专职(兼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及会议记录工作。 7.负责智慧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8.负责纪检监察内网及信息保障室等日常维护与管理。 9.负责部门考勤、办公用品的采购、资产管理、财务报账等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检查室 1.负责制订监督检查计划、方案,组织、协调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监督检查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监察建议,做好监督检查材料的整理归档。 2.负责受理重要监督事项备案,组织对学校各类权力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负责监督检查二级党委(党总支)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落实纪检、监察责任。 4.负责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5.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6.负责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对接巡视巡察工作,监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8.协助完成智慧廉政档案信息系统的管理。 9.协助完成案件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审查调查室 1.负责受理信访举报、申诉,对一般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调查处置,开展执纪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2.负责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交上级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3.负责受处分人员跟踪帮助和受处分人员处分解除工作,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4.负责对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实施问责。 5.负责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 6.负责谈话室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 7.负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执纪审查工作。 8.负责管理案件监督管理系统管理,对接、协助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衡阳市纪委监委相关案件审查调查等工作。 9.参与和指导党外干部、一般教职工违反行政法规制度的调查处理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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