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在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0月20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是党中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经验和规律,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要求。讲话思想深刻,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六个单位的经验介绍很有特色,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联系实际,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设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颁布实施十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的要求,扎实推进,认真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建立了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职责,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营造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加强了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逐步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总的看,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为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富民强省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我们也要看到,也有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还不够强,有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存在一些差距,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领域大案要案易发多发的势头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不廉洁的行为和作风不优的现象在部分党员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战略高度,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从加快富民强省、实现科学跨越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极端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上来,统一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二、不断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
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我省近几年的实践,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立足反腐倡廉建设全局,抓好责任分解。各级党委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立足反腐倡廉建设全局,紧贴富民强省实践,确定每年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任务,做到既全面具体,又突出地方、部门特色。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初,各级党委要将反腐倡廉任务细化分解到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任务量化、措施具体、时限清楚、落实到人。各市州和省直单位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是要跟踪监督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落实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按照《关于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具体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各市州党委和省直机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省管企业党组(党委)每年都要向省委作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综合报告;在向省委报告综合情况的同时,领导班子成员还要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的情况。
三是要提高对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准确度,强化责任考核。要把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要务求实效,通过建立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力求对考核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准确、实事求是的综合评价,切实提高责任考核的公信度和权威性。要建立健全考核结果的运用机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要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这次会议,中央提出了当前责任追究的重点,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也对责任追究作出了规定,并明确了重点。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围绕本地区本部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肃执纪,强化责任追究,警醒领导干部。要规范责任追究的运作规程,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准确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坚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廉政诫勉等手段,做到刚柔相济、宽严适度,以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三、全面推进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责任,形成全党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我们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动力,全面推进当前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正在深入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推进“一化三基”、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认真查找和着力解决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二是要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在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见到实效。
三是要狠抓《工作规划》的落实。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紧密结合湖南的实际,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体系建设带动反腐倡廉建设全局工作,努力建设和完善具有湖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是要认真抓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推进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责任,坚持不懈地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在工作部署、完善制度、检查考核等方面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既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又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政府各部门要增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主动性,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要抓好组织协调,注意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加强对下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各牵头部门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分类指导,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职责,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
同志们,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责任,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把我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推上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