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举报,正牵动社会的神经,它的两面性已成一道新考题。
一方面,一些网络举报的确凿证据,“脱掉”了一些腐败分子的外衣。原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在不雅视频曝光后落马,原双城市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孙德江在被实名举报后被免职。
另一方面,一些无中生有的网络举报,已使不少人卷入“漩涡”。“拥有24套房产”的“房婶”、某县委书记有9名情妇的“丑闻”举报等均失实,重庆一教师为500元就当网络水军炮制出官员的艳照门。
网络举报尤其是微博的裂变式传播速度,会使一些事件迅速变成高热度的舆论公共事件,变成一种突如其来的袭击,打乱有关方面的正常工作节奏,又常常出乎意料。面对这样的高热度事件,想视而不见、见而不应,乃至反应速度慢了,都可能使涉事方的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考验。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反应速度均大大提高,面对网络举报,涉事方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都迅速表态要介入调查。这种介入表态,本身是一种态度,决定着信誉的走向。但显然,面对网络举报这道新考题,纪检监察机关的介入调查还难以完全作出回答。
网络举报,有两种结局,一种是真的,一种是假的。从举报开始,涉事官员甚至所属党委和政府的公信力就受到质疑。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是终止质疑的发端,只有给公众一个交代,才能平息公众心中的疑问。但要使网络举报释放正能量,遏制负效应,还需最终引导其进入法制化轨道。
网络举报的正能量,在于开掘一条反腐新道,揪出潜藏的腐败分子,助力社会进步。其负效应在于,子虚乌有的不实举报,给涉事方和有关方面造成不小影响。如果谁都可以搞这种无中生有的恶意捏造、炮制、搞臭而不必付出任何代价,那必然会使网络成为造谣中伤者的利器。
用法制化规范网络举报在于,必对公众交代,必有依法处理。一经查实的,对腐败分子依法惩处,决不留情;一经证伪的,对恶意捏造、炮制、搞臭的举报者依法予以惩处。如此方能肃清网络举报风气,促使网络举报释放正能量。(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