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颁布以来,湖南省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813起,问责处理干部950人,免职39人。日前,省纪委对八起作风建设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强调要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的贯彻执行。这八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一、浏阳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在分管国库、集中支付、工资统发等工作中,收受现金、购物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二、衡阳县石市镇未向有关部门报批,擅自举行撤乡设镇揭牌庆典活动,镇党委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该镇清退全部赞助款。
三、大祥区教育局局长公车私用,对司机疏于管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四、永州市交通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擅自驾驶公车私用,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免职处理,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五、澧县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队长办案期间接受调查对象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宜章县财政局非税收入局局长、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副科长工作日中餐饮酒被免职处理。
七、永定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上班时间玩QQ围棋网络游戏,被免职处理。
八、娄底市供销合作联社工会主任上班时间在麻将馆打牌,被免职处理。
通报指出,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省里严明工作纪律“八条禁令”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全省作风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有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无视规定,顶风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是党的纪律绝不允许的。
通报要求,改进作风领导带头是关键。中央政治局制定“八项规定”,改进作风从自身做起,为全党作出了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不折不扣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切实增强改进作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通报强调,改进作风工作刚“破题”,作风建设不能“一阵风”。各地各部门要针对突出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强化建章立制。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长期得不到很好治理的问题,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进行谋划探索。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整合工作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把开展作风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督查等多种方式,及时查纠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顶风违纪的问题,要紧抓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媒体披露和网络反映的典型问题,速查速办,回应社会关切。要选择一些典型案件适时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来源:三湘风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