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是教学大纲确定的课程目标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实现程度的评价。课程目标的实现程度是衡量教学效果好坏的重要参照之一,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决定了毕业要求的达成情况。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是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面向学生能力产出进行持续改进的的重要依据,同时为毕业要求达成评价提供基础材料。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周期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对象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与限选课程。评价周期为每学年(或每次课程结束后)。
二、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课程评价工作的责任机构包括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专业教研室、课程组,责任人包括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课程组长、任课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各机构和责任人的职责以及关系如图1所示。
课程负责人负责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在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填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表》,并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报告》,提交给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长)审核。
图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评价责任机构、责任人和主要职责
三、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量方法主要指基于课程考核的成绩进行评价,定性方法主要指问卷调查法等,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定性评价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1. 考核成绩分析法
考核成绩分析方法基于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在内的所有必修教学环节)相关考核方式的成绩(包括试卷、平时作业、大作业、报告、设计书、阶段性测试、专题讨论、答辩、参与课堂讨论与互动的表现、实习实践过程中的参与表现等)逐项统计得分,经过数据处理,统计各课程目标的得分率,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
某一课程目标达成度P采用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2. 问卷调查评价法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问卷调查评价法主要是针对授课学生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开展课程达成情况的数据信息搜集,要求课程负责人通过设置各课程目标的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四、实施流程
1.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2.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确定支撑课程目标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充分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同时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3. 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课程所在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长)审核。要求该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五、其他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及持续改进报告》(模板)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 年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