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了加强我院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工作
由教学副院长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审核指导教师、外聘教师、评阅教师资格并报教务处备案,具体明确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
二、选题工作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仍采用教务管理系统网上录题、选题。
1.由指导老师在系统中录入课题申请,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努力将课题与教师科研、社会需求、生产实际相结合,且难度与工作量适当,切忌选题过大。指导教师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提供课题时需填写课题来源、课题类型信息。
2.专业教研室主任要依据选题原则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题目一律退回,并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存档。
3.由学院主管实践教学的院领导最终审核课题,批准后的课题面向学生公布。学院组织学生、指导老师做好双向选题工作,确保做到每人一题。
三、指导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职责包括:
1.选择题目,进行必需的先期准备,详细填写课题任务书。
2.审定学生撰写的开题报告和拟定的设计(论文)方案,批改设计说明书(论文)、设计图纸。
3.全面了解所指导学生的情况,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难点和基本过程。
4.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注意抓好文献资料查阅、方案选择及论证、论文大纲等关键环节的指导。
5.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等均应使用国家统一标准。
6.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核,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给所指导的学生评出合理的审阅成绩,并在答辩前提交答辩委员会。
7.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认真做好记录,评出其他学生的答辩成绩。
8.收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交学院统一保存。
四、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由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以专业为单位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各专业可聘请基础课教师参加答辩。如有条件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
1.每个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提出答辩申请。
2.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给答辩委员会。
3.答辩委员会为提交申请的学生指定评阅教师,评阅教师填写评阅评语表交答辩委员会。
3.答辩小组审核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格式、内容质量符合答辩要求,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4.答辩时答辩小组应指定一名教师做好答辩纪录、整理小组意见和学生成绩。在审阅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结合答辩质量、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语,写出答辩小组意见;按量化考核方法得出成绩,送交答辩委员会审定,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家评审成绩占总成绩的10%,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30%。
5.第一次答辩不通过,允许通过修改后,再申请答辩一次。
学院将定期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了解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材料归档工作
各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须清点好所有材料并按要求及时主动将材料交教研室主任审查,教研室主任审查通过后交学院统一保管。
为加强对材料归档工作的管理,对经学院多次催促仍不能及时交材料的指导教师,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下一年度毕业设计分配时额度减半(即指导学生人数为同职称人员的一半)。连续二年出现经学院多次催促仍不能及时交材料现象的指导教师,经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取消其毕业设计指导资格。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9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