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教研室按照要求严格执行。
一、组织与实施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罗建新
副组长:朱科
组 员:黄建平、刘湘欣、周学忠、欧丽娟、熊鑫、王海镔、赵娟刚、伦英慧、邓佩然
秘书: 吴瑶
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有关工作管理规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规范管理毕业设计(论文),明确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的要求,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2、为体现专业特色,各教研室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认证要求,参考学校框架标准对毕业设计(论文)要求进一步细化,但每个专业内部的规范要求应保持统一,杜绝专业内部格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学生和指导教师在双向选择时,学生须与指导教师签定承诺书,对于拒签承诺书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拒绝指导。
4、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比例要≥70%,而且必须实行校企双导师制。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达到100%。
5、为加强过程管理,继续启用“格子达”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简称过程管理系统),对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文献综述等进行相应的管理,实现毕业论文无纸化。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管理端培训人员和教师端的技术支持工作。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优先安排讲师及以上职称且有科研能力、经验较丰富的教师担任,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助教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指导2人,最多不超过4人,且须配副高及以上职称老师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帮助其完成指导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2、按要求安排好外聘指导教师;外聘指导教师须将职称及学历证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3、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必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才具备指导资格。
4、卓越计划专业学生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职责与资格按照卓越计划相关师资条例执行。
5、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三、征题与选题要求
1、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各专业学生以毕业设计为主。课题的名称、内容、难易程度、设计(论文)工作量等,要契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不能出现严重偏离专业方向的课题;课题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努力将课题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卓越班课题应全部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
2、各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过程管理系统提前向学生公布课题,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
3、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设计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任务书,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若选择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新要求。
四、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应不少于10周。
2、各教研室要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过程记录。《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记录》应撰写此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内容或问题,每人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严格按照系统预设时间节点进行,毕业生在完成初稿后,需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再经专家盲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直至完成最终稿。
4、若指导教师(或毕业生)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答辩安排
1、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即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同意;
(2)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盲审,同时应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到位;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反抄袭检测须合格。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组 长:罗建新
副组长:朱科
组 员:黄建平、刘湘欣、周学忠、欧丽娟、熊鑫、王海镔、赵娟刚、伦英慧、邓佩然
秘书:吴瑶
各教研室和答辩小组,有条件的专业可邀请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工作。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分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需提前将所有专业的优秀论文进行为期(1-3)天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各专业的分组答辩。2025届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将由校督导团进行督查。答辩地点应安排在可容纳30人以上的场所,须配以幻灯片或图板展示的方式进行。
3、首次盲审没有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1、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比例为: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专家评审(盲审)成绩比例为10%,答辩成绩比例为30%。
2、各教研室录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时应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即人数与最终过程管理系统的人数须一致,教务系统中录入的成绩与过程管理系统中的最终成绩须一致。
七、评优要求
各教研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比例推荐2025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各教研室完成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须完成过程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盒存档。
九、其它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需比往年提前,且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请各教研室务必高度重视,学院、教研室、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步步推进,层层落实,到时间节点必须完成各阶段的工作,确保高质量的完成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为切实提高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开展创新训练,对训练效果良好的,经专业教研室、创新创业学院和教务处审核后,取得的成果可以申请以团队的形式申请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2024年10月10日 |
挂学院网站,将网址报备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
|
二级学院认真审查指导老师相关专业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老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
2024年10月10日 |
先交电子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PDF文档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
2024年10月31日 |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
2025年2月27日 |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
毕业设计(论文)成稿 |
2025年4月22日 |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
2025年5月15日至5月底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办法 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最终完成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
2025年5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毕业答辩 |
2025年5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
2025年6月初 |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
2025年6月初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版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
2025年6月中旬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2025年7月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 |
2025年7月 |
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