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杜绝教育“微腐败”和“以学谋私”,树立良好的高校教师形象,现将学生端午、毕业季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学院党委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教师党支部书记要组织支部教职工学习有关廉洁纪律要求,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
学院各党支部要切实负起教职工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各项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1.严禁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谢师宴”、“毕业宴”;
2.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赠送的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3.严禁向学生摊派与毕业纪念有关的任何费用;
4.严禁违反学校有关学籍、学位、评先评优等管理规定,突击办理不符合原则和规定的事情;
5.严禁借办理毕业手续之机,对学生人为设卡,收取学生钱物;
6.严禁组织参加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活动。
三、强化监督检查
1.学院将对学生端午、毕业季期间教职工廉洁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事件或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学院师生共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请实名向学院反映。
举报电话:学院纪检委员蔡松韬62555
举报邮箱:37909873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