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工作处下达关于做好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以及学院评定小组审核并通过,特制定我学院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定机构(材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 长:刘湘欣 胡汉祥
副组长:李来丙 李坦平
成 员:杨聪斌 申杰文 胡艳秋 陈凌霄
徐 梦 尚勇志 王 强 李 乐
陆志祥 刘赛丹 廖元佐 王 月
二、评定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学院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生活简朴,身心健康;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院系班级有特别贡献。
6、获得过学校一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的评选程序为学生的个人申请,班级的民主评议及推荐,学院评定小组的审核通过,再上报校务会议审批。
10月17日,各班推荐名单,上交材料包括:2014-2015学年成绩单两份,所获荣誉复印件一份,优秀事迹材料一份,审批表三份。
五、评定要求
1、各班要成立评选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格把握标准,不得将名额资金拆分,杜绝奖学金平均分配的现象,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