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材化学院实验室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对教学外化学试剂的管理,在严格遵照执行原材化学院实验中心《化学药品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下,特请各位老师注意如下几点:
1、化学试剂(毕业论文及各种科研项目所用试剂)购买后(不管经费来源)需经实验中心指定的人员验收,登记入账入库,方能领用;领用时办理领用手续。
2、化学试剂领用后,需按实验中心指定的地方安全存放,并有专人专柜分门别类保存。
3、使用化学试剂时需按照操作规程标准操作,毕业论文及各种科研项目的实验完成后,所领用的化学试剂需清理,集中按实验中心指定的地方统一保存。
4、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化学试剂带离实验室。
5、毕业论文所用化学试剂及科研项目所用化学试剂的验收入库、领用保管、规范使用实行毕业论文指导老师负责制及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请相关人员尤其注意加强对所带学生的操作培训和规范使用管理。
请各位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根据本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实验中心严格监督管理,未按以上规定要求执行的,不得在实验室开展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