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评选目的:
为加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文化建设,培养和塑造我院就业服务工作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我院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发我院就业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提升和挖掘干事的能力,特表彰先进,促进材化学院就业服务工作蓬勃发展,提高就业服务工作的整体水平,从而更好为广大毕业生服务。
第二条 评选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公平、注重实绩、全员参与。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全体学生干部。
第四条 评选周期及截止时间:
评选周期为2020年3月15日-2020年5月25日, 评定工作2020年9月1日前结束。
第五条 评选奖项设置:
优秀工作者 先进个人 优秀志愿者
第六条 评选标准:
1.授予在本年度各项工作中表现出众,对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发展起到巨大推进作用,对学生会其他干事有积极借鉴意义的个人;
2.在材化学院分团委工作三个月以上;在班级表现优秀,无违纪情况;
3.评选材料齐全(未递交评选优秀工作者事迹材料的干事无资格参评);
4.能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并能圆满完成;工作认真、积极、态度端正,能完成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评选流程:
(1) 递交评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
(2) 成立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杨聪斌老师就业服务指导中心成员组成;
(3)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组长向老师如实反映各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综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定;
(4) 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由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最终名单;
(5) 公示评定结果三日,对于优秀工作者,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如无异议,评定结果生效,如有异议,对存在异议的个人,组长将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评优资格。
附件:2020年评优评先申报审批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