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心理健康规章制度汇编
一、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心理辅导员必须态度热情,工作细致和认真。
第二条 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的隐私,切实履行保密原则,对有较为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必要时可通知学校和家长,取得支持和配合。辅导教师按时到岗,确保咨询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条 保持室内环境整洁,舒心。
第四条 做好台账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有关报刊。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第五条 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学生个别辅导或电话咨询工作。
第六条 爱护室内各项设备,保持正常使用。
第七条 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八条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九条 心理辅导员必须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条 对学生坚持正面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辅导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二、心理健康教育制度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坚持育人为本,根据中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方法,培养中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要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为此,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与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第二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总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目标是: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以及初步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其重点是学会学习、人际交往、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常识。
(二)帮助学生具有适应高中学习环境的能力,发展创造性思维,充分开发学习的潜能,在克服困难取得成绩的学习生活中获得情感体验;在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兴趣和社会就业条件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进行职业的选择和准备;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的状况,正确对待和异性伙伴的交往,建立对他人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提高承受挫折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第四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开设心理健康选修课、活动课或专题讲座。包括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知识讲座等,旨在普及心理健康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个别咨询与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进行个别辅导是教师和学生通过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给予直接的指导,排解心理困扰,并对有关的心理行为问题进行诊断、矫治的有效途径。对于极个别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能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
(三)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要创设符合心理健康教育所要求的物质环境、人际环境、心理环境。寻找心理健康教育的契机,注重发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新型师生关系。班级、团队活动和班主任工作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四)积极开通学校与家庭同步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学校要指导家长转变教子观念,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方法,注重自身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营造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环境,以家长的理想、追求、品格和行为影响孩子。
(五)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专栏、黑板报等方面内容的定期更新;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第五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根据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实际,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要加强对教师和咨询人员的管理,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逐步建立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
(三)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培训。要积极组织对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培训。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学习、操作技能训练、案例分析和实践锻炼等内容。通过培训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强调集体备课,统一做好安排。要以学生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通过教研活动,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难点,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带课题培训与合作研究等方式,推广优秀科研成果。
三、关于危机干预
危机干预不仅仅针对学生日常生活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而采取措施,还要对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实施干预,有些大学生心理压力比较大,容易引发心理问题,不利于自己身心的发展,也有可能对别人的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干预危机机制则显得格外重要,结合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的具体情况,我院采取了上述干预危机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不断总结经验,健全干预危机工作机制,使其流畅、适用。
(一)注重方法,及时处理,科学有效
在方法方面,我院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小组,并制定了一系列详细的工作流程,危机干预工作的基本流程是:危机对象的筛查、危机对象的跟踪管理与心理辅导、危机苗头的发现与确认、危机干预的具体实施、危机事件的善后理处。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还设立学生心理社团,倡导关注心理健康、关爱生命意识,支持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视情况设立班级心理委员或寝室心理联络员,积极营造和谐氛围,协助学院及时发现危机苗头和处理危机事件。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我院本着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常抓不懈,在不断提高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水平的同时,加强现场应急基础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强化一线人员的紧急处置和逃生的能力,“早发现、早报告、迅捷处置”。
早发现,早处理做到及时有效,对经评估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院系要高度关注并落实一名或多名学生骨干、明确具体任务,在辅导员及专职心理老师的指导下给予当事学生必要的帮助或看护。对危机对象主要问题属心理障碍者,应有专人对其进行心理咨询,对心理障碍严重或难以确定心理疾病还是精神疾病者要及时转介到高水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断或诊治。对经诊断患有抑郁症的学生,要以高水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及其药物治疗为主,专职学生工作干部及心理教师要教育和引导学生尊重科学,坚持遵医嘱治疗等。对病情严重,必须摆脱压力环境者,可视情况做休学处理。对精神分裂病、情感性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发作者应及时送高水平专业精神卫生机构遵医嘱治疗,短时间内不能临床治愈者应做因病休学处理。对尚未经心理疾病或精神病诊断,发生心理行为失常而危及他人安全或严重干预他人正常学习生活或学校秩序的学生,要及时派人看护、送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治。对列为高危预警对象的学生应以妥善的方式与家长沟通,以征得家长的配合、获得更多的有利预防危机或治愈疾病的信息。对患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及其它情感性精神障碍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必要时建议家长到学校协商配合治疗等相关事宜。 对确知有实施自杀企图或行为的学生应采取如下措施:立即安排不少于3人的监护组,实施24小时监护,确保当事学生生命安全。及时通知家长到校;采取各种保护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寝室、事件现场等各种不安全因素。若危机正在发生,保卫处、校医院应及时赶到现场负责现场秩序和救护工作;对属心理疾病或精神疾病发作者立即送往专业精神卫生机构诊治。对属于心 理困扰身处危险境地者,及时选派专职心理教师或有相关经验人员前往劝慰;危险情境解除后,分别视情况送专业医院治疗或做休学处理。
(二)做好前期工作,防止意外发生
在大学生刚入学时,学院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了宣传力度,广泛听取了同学们的建议,并针对具体实际情况,学院领导干部加强了与各班心理委员的交流,并要求各班心理委员每周反应班上同学的心理状况,及时上交学生教育管理与安全维稳危机预警周报表,做好前期工作,防止意外发生。此外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要根据院系提供的情况,及时为其学生开展心理辅导或咨询服务。对因精神疾病或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学校应对其休学期间的治疗和调整给予必要的指导。申请复学时,要着眼于学生长远健康,认真审核康复证明,严格按规定办理。学生复学后,院系应对其学习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辅导员应特别关注其学习生活,要安排班级心理委员或心理联络员以妥善的方式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遇有情况及时向院系领导和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报告。
(三)完善监督机制
学院各部门结合了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由领导小组牵头,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会负责协助组织有关班级和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的培训,增强员工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应急专业技能。保持培训记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的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