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2015年自考、成人高考分别于10月16-18日和24-25日举行,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在校学生在自考、成人高考中违规参考、参与或组织作弊等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
各班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所在学院学生一律不得在自考、成人高考中违规参考、参与或组织作弊,并告知一旦发现在自考、成人高考中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同时,2015年11月1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规定,违纪作弊行为可能涉及犯罪,最高将判7年。
二、严密防范,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各班要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在考试前两天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严防学生在自考、成人高考中违规代考、参与或组织群体性作弊等行为,一旦发现苗头,立即采取措施阻止。
三、加强监督,畅通举报渠道。
考试期间,我院的举报电话如下:
1.党总支书记李文珊:13974756776;
2.党总支副书记胡鸿:13575106627;
3.辅导员吴超:18711418625;
4.辅导员陈平:18473457568;
5.辅导员罗元云:18397742978;
6.辅导员傅娜:18273746885;
7.辅导员周欣:18216014509。
欢迎广大学生互相监督。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