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工训中心:
2021年4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在湖南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抽查了我省个别高校实验室,发现学校实验室存在无专用的集中危险废物暂存间;未将危险废物分类存放,标示标牌不规范;学校没有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管理台账不完善等问题。为进一步督促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4月20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仔细查找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教育厅将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自查自纠情况作为今年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改不到位的高校进行通报批评。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自查自纠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于4月30日开展全校实验室现场检查工作。
1、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学校的生物、危化、辐射等危险废弃物较多的实验室。
2、检查内容: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法规制度学习情况、危险废弃物管理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等。
教务处
学科建设中心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