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附件1)要求,为进一步督促落实科研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确保科研实验室迎检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二级学院、研究院科研实验室,重点检查危化、辐射、机电等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重点考评情况表》(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以及对实验室安全检查上交材料后整改清单和实验室安全自查中已整改清单的落实情况。
三、检查程序
1.查阅和上交资料。查看各科研实验室制度文件、相关台账、整改记录等
2.现场检查。检查组重点抽查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若干科研实验室。对照《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重点考评情况表》(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逐项核查现有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工作安排
1、检查组由崔晓利副校长带队,学科建设中心组织科技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成员组成。
2、检查路线和时间:10月20日上午10:00-12.05,请所有科研实验室提前做好迎检准备。
一组:新型建筑材料研究院10:00-10:30,安工学院10:35-11:05,汽车研究院,11:10-11:40,
二组:计信学院10:00-10:20,机械学院:10:25-10:45,建工学院:10:50-11:10,经管学院11:15-11:25,电气学院11:30-11:40,马克思主义学院11:45-12:05。
3、其他未竟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中心毛兰(短码:62816)
学科建设中心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重点考评情况表》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实验室安全检查上交材料后整改清单》
《实验室安全自查中已整改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