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高等学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函〔2019〕91号)要求,促进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与考核范围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2018年度及之前购置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和仪器设备填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2018 年度拥有的原值 20 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的整体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大型科研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二)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学校以外的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情况,支撑服务外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成果等。
(三)组织管理情况,包括开放共享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纳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情况, 集约化管理情况,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研究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评价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拥有原值10万以上的二级学院(研究院)须指定一名熟悉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现状的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考核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员信息表(附件2) 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建设中心龚文婷处,并请加入“湖工科研仪器管理”QQ群:936180989。
(三)各二级学院(研究院)的管理员进入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www.hnst.gov.cn)“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完成本单位现有的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信息填报,完成平台内仪器2018年度运行情况(包含机时承担项目情况等指标)的数据维护,同时完成已建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的信息完善工作,包含基本信息和所属仪器的添加或对应勾稽。操作流程图见附件4 。完成时间为11月18日之前。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及填报事项请咨询学科建设中心龚文婷。
(四)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本次评价考核时间段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请按照自评报告提纲(附件3)的要求,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提交至学科建设中心60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kjszx2017@126.com。并请随同发送服务收入清单、服务合同、收费发票及其他凭证等的证明材料电子版。 (五)其他未竟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中心龚文婷, 短码63360。
学科建设中心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高等学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科函〔2019〕91号)
附件2:管理员信息表
附件3: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自评报告(提纲)
附件4:高校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系统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