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实验室:
3月21日下午,省教育厅安全督查专家组对我校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现将专家组实地考察提出的相关问题反馈如下:
(1)未开设通识性的安全教育课程。
(2)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欠规范;部分仪器设备安全警示标识欠缺;部分实验分室实验操作规程未明示。
(3)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各类台帐记录。规范耗材使用程序,做好出库入库手续。
请各科研实验室根据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并于3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交到学科建设中心605。联系人:谢志红,电话61311。
学科建设中心
201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