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成员: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安排,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决定开展2020年第11次集中学习,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研讨时间初定于第十五周星期二(12月15日)举行
二、学习主题
学习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
三、学习形式
(一)个人自学
会前,请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两个《纲要》,紧密结合个人及分管工作情况,梳理发言材料。
(二)集中学习
由党委书记谢国保主持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均须在学习会上交流发言。
四、学习要求
1、中心组成员须将发言材料电子稿于会前1天发送至358746176@qq.com(联系人:闫英才)。
2、请各位中心组成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如遇特殊情况,须事先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并报备至党委宣传部。
附件:1、《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
2、《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