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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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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宣传栏内容更新的通知

2015年07月06日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将更新宣传栏内容。请各单位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组稿,并认真审好稿,于7月19日前,将本部门定稿的宣传栏内容通过QQ(335199008)或hngxyb@163.com发送至宣传部,并由宣传部统一制作,现将宣传栏分配如下:

 

一、酃湖校区

部门

橱窗编号

橱窗个数

部门

橱窗编号

橱窗个数

科技产业处

润泽公寓1—2

2

体育部

电信楼前6

1

学生工作部

润泽公寓3—7

5

思政部

电信楼前7

1

团委

润泽公寓8—11

4

图书馆

电信楼前8

1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润泽公寓12—13

2

后勤管理处

电信楼前9

1

教务处、教评处

润泽公寓14—17

4

保卫处

电信楼前10

1

国际交流合作处

润泽公寓18

1

计划财务处

电信楼前11

1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顺枫公寓1—3

3

离退休工作处

电信楼前12

1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顺枫公寓4—6

3

纪委办公室

监察室

电信楼前13

1

机械工程学院

顺枫公寓7—9

3

人事处

电信楼前14

1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顺枫公寓10—12

3

发展研究室

校企合作处

电信楼前15

1

建筑工程学院

顺枫公寓13—15

3

组织部

电信楼前16

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顺枫公寓16—18

3

网络信息中心

电信楼前17

1

外国语学院

电信楼前13

3

党政办公室

 

电信楼前1820

 

3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电信楼前45

2

 

 

 

 

 

 

 

二、南校区

T1教室东侧10个宣传栏分配如下:

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1至6号,继续教育学院负责7—10号。

 

三、备注:为了使宣传栏符合学校标识系统要求,风格统一,不允许各单位自行制作,以免破坏宣传栏的整体性;另宣传栏制作任务繁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指派专人与宣传部进行对接(请在7月8日前将各单位负责宣传栏内容审核的人员上报宣传部),并按时按质将宣传栏内容交予宣传部,以免延误排版及排版完后再返工。

 

联系人:伍小乐、周丹。电话:3452050(网内:65688、66900)。

 

党委宣传部

2015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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