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外国语学院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2020-2023》,制定我院党委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支部主题党日,是以党支部为主体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的专门时间。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指党支部和党员按照明确的组织生活主题在固定时间开展党的活动,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员管理、提升党支部组织力的有效抓手。一般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二条 学院党委确定每月第二周星期二为支部主题党日相对固定时间。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支部也可自行决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时间,报党委备案。
第三条主题党日活动一般由党支部组织。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以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安排,也可以由党委委托支部组织全院各支部参加。
第四条 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对象为支部所属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根据活动主题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非党领导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流动党员可运用远程教育或发送学习通知、告知学习内容、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灵活有效地参加或补课。
由学院党委组织的,参加人员和列席人员由党委会会议确定。
第五条 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及形式有,开展党员集中学习、讲党课、党内关怀、重温入党誓词、专题讨论、知识竞赛、党性体验、党性分析、现场教育、民主议事、组织调研实践、帮贫扶困、联系群众、志愿服务等,让广大党员在一次次党日活动中有收获、受教育。
第六条党支部应在开展活动前召开支委会,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内容和形式。主题活动应突出政治导向、问题导向和价值导向,应确保活动主题要鲜明,紧扣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紧贴学院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突出“党味”、“党性”、“党责”、“党情”;活动形式要多样,不拘泥于一种形式,绝不能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每次主题活动都要以严的态度、活的形式、高的标准、实的作风,确保党日活动成为党员学习教育的阵地、思想交流的平台、锤炼党性的熔炉;成为党员集体充电补钙的“学习日”、集中集体智慧的“议事日”、党群同心同力的“奉献日”。党员在一次次具体的活动中涵养正气、淬炼思想、升华境界、指导实践。
第七条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任何党员不得无故缺席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对参加活动的情况应每次在支部内通报,作为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参加依据。如果因工作、生活、健康等原因无法准时参加的一定要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党支部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日活动的党员要谈话提醒,责令限期改正,根据情况还要进行相应组织处理,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主动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日活动,并作好充分准备。督促所在支部及所联系的支部按要求及时开展党日活动。确因原因不能参加的,应向支部书记请假,并向党委书记报备。
第九条 学院党委、党支部应深化主题党日活动的研究,着眼学院人才培养特色,探索新形势下师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的质量和效果,走出一条“主题党日+”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实效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提升组织的凝聚力。
第十条规范活动资料。每次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要将活动开展过程记录在案,收集图片或视频资料整理存档,做好台账。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制度与此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外国语学院党委
二0二0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