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为提升我院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效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特制定我院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第二条 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第三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四条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职权是: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讨论决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支部“五化”建设、审议支部工作总结等;
4.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学院党委审批。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并决定党支部大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五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支部委员会会议主要职权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
2.研究支部“五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3.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方面的问题;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讨论研究青年、团员、妇女工作;
6.其它须研究的问题。
第六条党小组会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支部是否成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将成立方案、党小组长人选请示学院党委后,按党委批复意见办理。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党小组会主要是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传达支部决议,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等。
第七条 党课
党支部一般应每一季度组织党员听一次党课。对党员进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学院党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到联系支部至少讲一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第八条纪律要求
1.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应主动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听党课。不得随意请假,更不得请人代会。确因不能参加的,由会议或党课召集(主持)人审批。
2.严格考勤制度。支部应对每次“三会一课”进行严格考勤,每次的到会情况在党支部通报,并作为年终党员民主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3.加强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更不得无故缺席。
第九条 参加“三会一课”,与会人员应作好会议笔记。支部委员会应安排专人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应发布会议纪要,通报会议精神,做好会议落实的督办工作。
第十条 本制度自二0二0年四月起执行。
外国语学院党委
二0二0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