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569vip威尼斯游戏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与管理方法》(湖工学〔2020〕41号)、《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湖工学〔2015〕13号)、《569vip威尼斯游戏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大力推进学分制和素质教育,综测测评以记分的方式,科学、准确、客观、全面地对我院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评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业成绩绩点和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构成。其中学业成绩的评价采用平均分绩点做为评价依据,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采用相对分制转换后按相应比例计入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结果作为学生评先评优评奖的主要参考。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569vip威尼斯游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籍学生。
第二章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程序与指标体系
第四条 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
1、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教务工作、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院学生办公室、各教研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指导实施测评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和该学年度任职的班长、团支书及4名学生代表共7名成员组成,该班有女生的须至少有一名女生参与。班评议小组应认真地核准本班同学的德、智、体成绩基础分、加分及扣分,统计综合测评成绩。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程序
1、召开会议。在测评工作开始前召开全院班团会议,针对测评的相关事宜和注意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公布当学年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综合测评细则及材料规范样式。
2、学生自评。每学年开学第二周,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学生对上学年本人在校表现进行自我总结,填写《569vip威尼斯游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统计表》。
3、班级评议。班级测评小组对学生提交的《569vip威尼斯游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加分统计表》及佐证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实事求是地核实学生成绩、加扣分项目和分值等内容。
4、核准报表。测评小组收集各班初评资料,审查无误后报交至学院测评小组。学院测评小组向各学生组织收集成绩单、表彰名单、等级考试通过情况、活动签到证明及处分名单。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及考试通过情况以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为准,与学生自评报表出现矛盾时以该材料为准。
5、结果公示。公示初步测评结果,将测评结果公示在院官网,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结果存在疑问可以申请复核,公示期内申请复核的将在检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公示期满,公布最终测评结果。
第六条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业成绩绩点和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构成
学业成绩绩点与素质能力拓展绩点在各学年所占比重
|
学业成绩绩点 |
素质与能力拓展绩点 |
第一学年 |
75% |
25% |
第二学年 |
70% |
30% |
第三学年 |
70% |
30% |
第四学年 |
65% |
35% |
第三章 学业成绩绩点
第七条 学业成绩测评以学生本学年各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包括实习成绩)为依据,按照《569vip威尼斯游戏本科生学分绩点制实施办法(试行)》(湖工教〔2013〕28号)实施。
(一)考核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1)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百分制分数 |
100-90 |
89-80 |
79-70 |
69-60 |
59-0 |
绩点 |
5.0-4.0 |
3.9-3.0 |
2.9-2.0 |
1.9-1.0 |
0 |
(2)五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及 格 |
不 及 格 |
绩点 |
4.5 |
3.5 |
2.5 |
1.5 |
0 |
(3)二级等级制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二)课程学业成绩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课程分绩点=课程分×该课程成绩绩点
(三)学年课程平均分绩点的计算方法
学年课程平均分绩点=【学年课程分绩点之和÷学年修读课程的总分】
(四)素质与能力拓展分转换为百分制分数及绩点的方法
素质与能力拓展分转换绩点为相对分制转换,即将素质与能力拓展分通过标准分计算公式换算成标准分(百分制分数),再通过百分制分数与绩点的对应关系进行转换。
换算成百分制分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K为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所得分,u 为全体学生(一般按专业统计,全体学生分和除以学生人数)平均分,为全体学生分的标准差
设有m个学生,kj表示第j个学生分,则:
K不等于0,百分制的标准分*10+70;K等于0时,y=0。
第四章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认定
第八条 大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活动内容分类进行学分量化,学生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分为六类:思想道德素质类;科技文化素质类;身心素质类;职业素质类;创新创业能力类;其他项目。
第九条 素质与能力拓展学分具体计量标准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学分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
补充 |
1.思想道德素质 |
1.1政治理论学习 |
1、每学期参加“青年大学习”达到期数的100%记0.5学分; 2、党课结业证书记0.5学分。 |
考核指标项作为必须完成项 |
校级研究性学习竞赛 |
一等奖 |
2学分 |
提供相关证书 |
二等奖 |
1.5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0.5学分 |
1.2公益活动 |
参加校内外各类公益活动满8小时记0.5学分(需提供有效时长盖章证明),累计最高2学分;参加校院级各类勤工助学岗位满一学期记0.5学分,累计最高1学分。 |
|
1.3 疫情期志愿服务 |
参与疫情期间相关志愿活动,满8小时记0.5学分(需提供有效时长盖章证明),累计最高2学分。 |
1.4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 |
参加学校组织的“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个人分散实践记0.5学分,重点立项的团队记1.5学分,一般立项的团队记1学分,未立项的团队记0.5学分,以上最高累计2学分;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校级优秀个人分别记2学分、1学分,市级及以上、校级优秀社会实践团体分别记4学分、2学分,最高累计4学分。 |
三下乡团队获得荣誉,取最高级荣誉加分 |
因见义勇为、公益服务,公开受表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分别记5学分、4学分、3学分、2学分、1学分。 |
1.5知识讲座 |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讲座,并有学校、学院盖章证明和签到记录,满五次加0.5学分;满十次,加1学分。 |
以此推类,累计不超过2学分 |
2.科技文化素质 |
2.1学科专业竞赛 |
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专业竞赛获奖 |
院级 |
获奖人员记1学分/次,其他人员记0.5学分/次,累计最高2学分 |
|
校级 |
一等奖 |
3学分 |
|
二等奖 |
2学分 |
三等奖 |
1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0.5学分 |
市厅级 |
一等奖 |
5学分 |
二等奖 |
3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1学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7学分 |
二等奖 |
5学分 |
三等奖 |
4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2学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9学分 |
二等奖 |
7学分 |
三等奖 |
6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4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培训班,培训时间在32学时以上,记2学分/人次。累计最高4学分。 |
|
2.2科研创新 |
稿件/ 作品发表 |
在569vip威尼斯游戏报、学校主页《湖工新闻》和《院部动态》等栏目发表文章或作品,每篇记1学分,在校外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或作品,每篇记3学分。以上累计最高4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 |
工作职能内不计分 |
论文/作品发表 |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5学分;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4学分;在569vip威尼斯游戏或其他学校学报发表论文或作品,每人每篇记3学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 |
|
协助教师 参与科研 |
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由课题负责教师提出,每人记2学分。累计最高4学分 |
|
专利成果 |
获得国内专利,每人每项记10学分; 获得国际专利,每人每项记20学分。 |
3.身心素质 |
3.1文体竞赛与训练 |
文艺竞赛 |
参照学科专业竞赛计算学分:第一名与一等奖等同,第二至三名与二等奖等同,第四至第八名与三等奖等同,优胜奖和参与未取得名次者与参与奖/优胜奖等同。 |
文体竞赛获奖等级为三等级时,直接参考学科竞赛记分 |
体育竞赛 |
体育训练 |
参加学校组织的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集训队,时间在32小时以上,记1.5学分/人次,累计最高3学分。 |
3.2专业社团 |
1、参加校院各类文艺团体、礼仪队、模特队、教导队等,每学期训练16小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 2、参加校运会、太极拳比赛、学院方阵队、国旗手等体育集训时间在32小时以上,集训期间无迟到,并参加比赛,每项记1学分。 |
该类累计最高4学分 |
4.职业素质 |
4.1资格证书 |
考取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如建筑八大员证等)每类记2学分,其他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初、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等),记1学分;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不包括三甲)记1学分,英语四级合格记2学分,英语六级合格(含托福90、雅思6.0、BEC通过等)记4学分,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记2学分。 |
各类资格证书最高累计4学分,大学四年内,同类型资格证书只记一次 |
4.2课外阅读 |
每年参加校图书馆4.23读书节系列活动,有参与记录和图书馆出具的证明,记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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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辅修 |
报名第二学位辅修者,记0.5学分,顺利通过所有课程,记1学分/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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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创新创业能力 |
5.1创新性 学习 |
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德育实践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立项或结题 |
国家级 |
项目负责人 |
7学分 |
参与成员 |
5学分 |
省级 |
项目负责人 |
5学分 |
参与成员 |
3学分 |
市级 |
项目负责人 |
4学分 |
参与成员 |
2学分 |
校级 |
项目负责人 |
3学分 |
参与成员 |
1学分 |
院级 |
项目负责人 |
2学分 |
参与成员 |
1学分 |
5.2创业 实践项目 |
1、进入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或其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项目,项目负责人记2学分,成员记1学分; 2、进入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项目或其他创新创业实践能力项目,项目负责人记1学分,成员记0.5学分。 |
不累计加分 |
5.3创新创业类比赛 |
院级 |
项目负责人 |
2学分 |
互联网+大赛以成功在网站报名,填入的参赛队伍名单为主 |
参与成员 |
1学分 |
校级 |
一等奖 |
3学分 |
二等奖 |
2.5学分 |
三等奖 |
2学分 |
参与奖/优胜奖 |
1.5学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 |
5学分 |
二等奖 |
4学分 |
三等奖 |
3学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 |
7学分 |
二等奖 |
6学分 |
三等奖 |
5学分 |
6.其它项目 |
加分项 |
1、获得省市级个人表彰每项加4学分;荣获校级荣誉如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先进个人、校级优秀信息员(标兵)等每项加2学分;院级荣誉如优秀朋辈辅导员、院级优秀团员、院级优秀团干、学院每年度予以表彰的优秀工作者、优秀部长等每项加1分; 2、本学年集体单位(支部、班级等)获省级优秀集体或全国活力团支部;校级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我们这一班”,班委分别加3学分、1.5学分、1学分,其他班级成员分别加2学分、1学分、0.5学分,此类荣誉加分累计最高为2次; 3、校级文明寝室、校级学习型宿舍、院级文明寝室、院级优秀寝室、寝室之星。校级寝室荣誉寝室长加1.5分,其他成员加1分。院级寝室荣誉寝室成员每人加0.5分/次,寝室荣誉取最高等级加分,其中院级荣誉最高累计1学分。 4、部队退伍复学记2学分,只记1次; 5、参加学院文明督导队(无迟到、早退、缺勤)记0.5学分/三次,累计最高2学分; 6、担任学生干部,坚持为同学办实事,作风民主,能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加分如下:担任校院学生会、学社联主席团成员任期满一年加2学分;校院级学生会正副部长、社团会长,学校信息员、各班班长团支书任期满一年各加1.5学分;校院级学生会干事、社团正副部长、学院信息员、班委任期满一年各加1学分;学生干部在考核中不称职或参加各项会议、活动无故缺勤3次以上者,不予加分; 7、入党积极分子加1学分,预备党员加1.5学分;党员加2学分(需提供相关盖章佐证); 8、易班平台发布文章,院级、校级记0.5学分/篇,累计不超过2学分;市级、省级记1学分/篇,累计不过3学分;国家级记1.5学分/篇,累计不超过4学分,以上仅记第一作者; 9、参加志愿献血活动每次记0.5学分,累计最高1学分; 10、军训中获得军训标兵、先进个人加1学分; 11、代表学院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的工作者(如运动会、篮球队带训教练、文艺晚会工作者等)加1学分/次,此类最高累计4学分; 12、各类优秀志愿者(提供相关证书或者盖章材料)记0.25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 13、在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某项活动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记0.5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 14、学校或学院举办的大型各类知识竞赛(如党史知识竞赛、国家安全教育知识竞赛等),院级一等奖记2学分,二等奖记1.5学分,三等奖/优胜奖记1学分,参与奖记0.5学分,校级及以上和安全知识竞赛校级及以上参考学科竞赛; 15、参与各类学校、学院组织的征文比赛,参与奖记0.5学分,优秀作品记1学分,最高累计1学分; 16、学院各部门组织并开展活动、赛事,部门成员记0.5学分人/次,最高累计2学分。 |
以上所有加分必须有证书复印件或相关书面的证明材料为依据,所有加分证明材料日期必须属于上年度9月1日到本年度9月1日之间。 |
扣分项 |
1、受院级通报批评一次扣2学分,受校级通报批评扣3学分; 2、受警告处分者扣5学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扣7学分,受记过处分者扣10学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15学分; 3、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学校宿管中心通报批评的宿舍,当事人扣1.5学分/次,寝室成员扣1学分/次;被学院通报批评的宿舍,寝室成员扣0.5学分/次,未经学院批准,校外租房,扣3学分; 4、损坏公物,除赔偿损失外,按其价值及损坏程度,一次扣1—2学分(构成处分者另计); 5、对师长、同学不文明、不礼貌,有意损害他人人格或有损集体、他人声誉,按情节程度处罚,每次扣1—3学分; 6、无故缺席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会议和集体活动,扣0.5学分/次; 7、经学院查实旷课者,缺勤一次扣0.5学分; 8、早晚自习迟到、早退、缺勤者,每次扣0.5学分; 9、本学年度青年大学习每一期没学扣0.2分,不设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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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科竞赛以各级政府组织竞赛为记分标准,同级别行业(协会)举办的学科竞赛记分标准下调一级。教指委组织的学科竞赛记同级别政府类学分*0.5系数;协会和各类行业组织的学科竞赛记低一级的政府类学分*0.25系数,无三等奖的学科竞赛,特等奖记同级别一等奖学分*1.2系数。
各班级在进行实际测评时,如果遇到新的问题,而本“细则”未作具体规定,应及时向系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理有利、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裁定。
569vip威尼斯游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