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现就2023年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线上线下招聘等就业服务活动,着力打造“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品牌,为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工搭建平台,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推进稳就业工作。
二、活动安排
(一)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1-3月,以辖区内农村劳动力、困难人员以及用工企业为服务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疾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开展,在元旦春节期间集中为服务对象开展引导有序外出就业、就近就业创业、兜底安置等就业帮扶。
(二)职引未来——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3-5月和9-11月,以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联合开展,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人才提供精准对接服务。
(三)民营企业招聘月。4月,以民营企业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教育、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支持重点群体就业。
(四)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5-8月,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和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展,搭建全国统—、多方联动的网络招聘平台,以优质高效服务助推稳就业保就业。
(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7-12月,以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针对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求职需求,开展政策落实、权益保护、困难帮扶系列服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促进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六)金秋招聘月。10-11月,以招聘需求较大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当地民政、退役军人、工会、工商联开展,帮助企业解决招工稳岗难题,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
(七)职引未来——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4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展,组织发动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市场化就业服务。
(八)职引未来——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2023年9月-2024年6月,以西藏、青海、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涉藏州县等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举办专场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