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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优秀团员入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点击: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青年团员中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团员,根据我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以下简称“推优”)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院2021年下半年“推优”工作将于10月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南,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各级团组织的作用和保证新党员质量为宗旨,以群众评议为基础,坚持高质量、高标准,成熟一个推一个,成熟一批推一批,把“推优”工作落到实处。

二、推优对象条件

1.年满18周岁,自愿申请入党的各年级在籍团员;

2.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

3.学习刻苦,积极参加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入党动机端正;

4.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积极参加集体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组织纪律观念强,其中对受过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以及留校察看处分的团员,须待处分撤销或终止后方可“推优”;

6.表现突出,受院级及以上表彰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获得者或者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及“湖南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

(1)未完成“青年大学习”的不予推优。“青年大学习”重点考察第十二季第一期至第五期学习情况(9月20日——10月31日),之后各期的学习情况将纳入后续推优考察范围;

(2)参加过全省大学生青马骨干网络培训但未结业的,不予“推优”。我院将持续关注跟踪学习情况,并将最终完成情况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及学院作为入党参考依据。

三、推优办法

1.学院党组织在接到团员的入党申请书后,及时通知申请人所在团支部并征求意见。

2.团支部成立推优工作小组,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组长。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大会,对向党组织递交申请的,并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议。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推优工作小组根据结果确定团支部推荐名单,并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院团委。

3.学院团委下设“推优”审查考核小组,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汇总学院“推优”对象名单以及考察材料报校团委。

4.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推优”最终名单,并将结果反馈学院党委。

5.学院党委按确定积极分子的程序研究“推优”对象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对象被党支部确定为积极分子之后,填写《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学院团委建立档案,做出培养教育计划并进行培养考查。

四、推优名额分配

按照年级分配名额给各班级,获得红旗团支部表彰的班级额外增加1个名额。

五、推优材料

1.材料包括推优申报材料目录、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自传、班级鉴定(需班主任签字)、荣誉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好(每人一袋)。

2.材料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所获奖励及历任职务均为入校以后。

六、工作要求

1.推优材料按照个人装订,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所有材料并附电子和纸质档汇总名单2份。

2.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推优资格,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团内处分,且不得补报。

3.班级成立推优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需在班群内公示、各班级召开评议小组会议,由团支书主持,进行推优人员评选、将推优评议小组评议的结果向团支部汇报,并在班级通知群内进行公示。公示截图需在10月23日(周六)20:00前发至邮箱hngxyjgxyzzb@163.com。

4.推优所需要材料的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25日(周一)17:00前发至邮箱872101192@qq.com,联系人:田晓婷,电话:15674070525纸质档材料各班收齐后于10月25日(周一)19:00—21:00交至建工楼620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附件2:推优材料目录

 

共青团569vip威尼斯游戏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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