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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关于2018-2019-1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检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6日  点击: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2018-2019-1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检查通知

各督导组成员:

本学期我院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已经陆续开展了。根据学校教评中心、教务处的相关要求,请各督导组成员做好相关督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及准备

1)仪器、设备、场所等条件能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指导书、教材等教学文件齐备,适用,符合大纲要求,能及时发到学生手中。

2、教学内容

1)实验、实习的内容饱满,符合大纲要求;有恰当的设计性、综合性内容;分组及轮换能满足教学要求,实习内容充分结合实际或模拟实际工作。

2)设计(论文)题目,结合实际,深广度适当,符合培养目标和大纲的要求;是否能提供多个题目,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

3、教师指导

1)教师保证充足的在岗指导时间。

2)讲解问题清晰、正确,回答问题耐心准确;因材施教,鼓励创新。

3)认真掌握控制好学生实践进度和实践质量。

4、学生实践

1)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活动有序,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高。

2)实验,独立完成实验设计和操作、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实验内容。

3)实习,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质量高

4)课程设计,按进度要求独立完成,说明思路清晰、文字、图纸规范。

5、教学管理及考核

1)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有效地使活动有序、进度正常、保证质量,重视安全。

2)场所整洁,仪器设施使用和保养规范,环境育人氛围好。

3)学生实践成果批改认真;成绩考核方式恰当成绩客观真实,鼓励创新;

4)学生在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上,达到大纲要求。

二、检查人员及教研室安排

检查人员

教研室

张忠球、袁杏

工程管理教研室

实践中心

土木工程教研室

姜雨佳

建筑学教研室

雷蕊如

工业设计教研室

 

 

 

 

 

三、检查要求

  1. 请督导组成员按2018-2019-1学期实习、课程设计安排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到教室及实践中心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二),并将检查记录(原件)在所有检查工作完成后交姜雨佳老师或吴婷老师处。

  2. 督导组成员按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每位指导老师要被检查2-3次。

    3、督导组成员要将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或教研室及实践中心,各教研室及实践中心应在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结束时,组织老师总结本学期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出现的问题或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为以后的实践类教学环节做好准备。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督导组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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