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关于2018-2019-1学期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检查通知
各督导组成员:
本学期我院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已经陆续开展了。根据学校教评中心、教务处的相关要求,请各督导组成员做好相关督查工作。
一、检查内容
1、教学条件及准备
1)仪器、设备、场所等条件能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指导书、教材等教学文件齐备,适用,符合大纲要求,能及时发到学生手中。
2、教学内容
1)实验、实习的内容饱满,符合大纲要求;有恰当的设计性、综合性内容;分组及轮换能满足教学要求,实习内容充分结合实际或模拟实际工作。
2)设计(论文)题目,结合实际,深广度适当,符合培养目标和大纲的要求;是否能提供多个题目,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
3、教师指导
1)教师保证充足的在岗指导时间。
2)讲解问题清晰、正确,回答问题耐心准确;因材施教,鼓励创新。
3)认真掌握控制好学生实践进度和实践质量。
4、学生实践
1)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活动有序,学习主动性、积极性高。
2)实验,独立完成实验设计和操作、数据处理结果分析等实验内容。
3)实习,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实习报告质量高
4)课程设计,按进度要求独立完成,说明思路清晰、文字、图纸规范。
5、教学管理及考核
1)管理制度和措施能有效地使活动有序、进度正常、保证质量,重视安全。
2)场所整洁,仪器设施使用和保养规范,环境育人氛围好。
3)学生实践成果批改认真;成绩考核方式恰当成绩客观真实,鼓励创新;
4)学生在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上,达到大纲要求。
二、检查人员及教研室安排
检查人员 |
教研室 |
张忠球、袁杏 |
工程管理教研室 |
夏 宇 |
实践中心 |
吴 婷 |
土木工程教研室 |
姜雨佳 |
建筑学教研室 |
雷蕊如 |
工业设计教研室 |
三、检查要求
请督导组成员按《2018-2019-1学期实习、课程设计安排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到教室及实践中心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教学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二),并将检查记录(原件)在所有检查工作完成后交姜雨佳老师或吴婷老师处。
督导组成员按指导教师进行检查,每位指导老师要被检查2-3次。
3、督导组成员要将检查意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或教研室及实践中心,各教研室及实践中心应在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结束时,组织老师总结本学期各类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出现的问题或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为以后的实践类教学环节做好准备。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督导组
2018.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