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教研室、实验室:
根据教评中心关于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了解教学进度状况,确保各教学环节质量,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检查方式以各教研室、实验室自查为主,检查时间为5月2日-5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课、实践教学环节)是否按期初制定的教学进度计划执行,并填写检查表;
2、教研室、实验室工作是否按本学期教研室、实验室工作计划开展各项教学活动;
3、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情况。
二、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实验室应高度重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2、各教研室、实验室对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原因、整改措施等开成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与检查于5月9日前交黄佳丽老师处。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