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评估中心和湖南省教育厅要求,我校定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2018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正常开展,顺利为完成学校下发的填报任务,结合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着力完善学校教学工作常态监控机制,持续推进校内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与填报工作,有效促进学校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保障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如下机构:
(一)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采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组 长:张敏
副组长:甘英明、游春华
成 员:刘传辉、朱永忠、庞朝晖、廖师思、陈高、黄馨仪
秘 书:吴婷
三、工作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9月9日—9月29日)
确定并发布《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8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组织全院教师学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全面部署数据采集工作,颁发数据采集工作任务书。
(二)第二阶段:全面采集填报数据(9月30日-10月15日)
各责任人按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采集完成后,先由负责人对所有报送的数据严格审核并签字,将填写好的数据采集填报表以及数据对应的相关佐证材料清单(主要是明细表类材料)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准时提交到数据采集工作秘书处。
四、工作要求
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其数据将应用到本科教学评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高校教学质量常态监测及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等各项工作中,数据上报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因此,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客观真实、准确无误;要求表格内容按规范填写,电子稿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命名。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