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践教学指导中心、督导组:
根据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安排,学院决定10月9日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的教学文件;
2、教研室、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学期工作计划;
3、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
4、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值班安排及前五周教师、学生的基本教学情况检查记录。
二、检查的相关要求
1、学院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教研室、实践教学指导中心学期工作计划要结合本部门工作重点编写。
2、本学期所有的理论课均需准备教学文件,教学文件的编写要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3、本科课程需有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教案。教学进度计划、教学进度表均以教学班为单位独立编制。同一教学班由两名及以上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要将课时及教学内容分解到具体的教师。混合式课程的教案要有具体明确的实施方案(课时分配、教学资源、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内容与进度安排、考核要求等)。
4、教学文件撰写格式参照学院教务处模板要求(可用教案纸或A4纸打印)。实验课教案参照理论课教案模板(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可作为实验课教案)。
5、本学期新开课或开新课教师至少需准备三分之一的课程教案。
6、课程教学进度计划一式二份,教师本人一份,院(部)留存一份并整理归档。
各教研室、实验教学指导中心及学院督导组将工作计划以及教学资料于10月9日(第五周星期五)上午10点之前交教学科研办公室(社307室)。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