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社科〔2018〕2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和《中共569vip威尼斯游戏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人事处、教务处、教评中心备案,面向全校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选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兼职教师条件
兼职教师从我校在职在岗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管理的在职教师,含辅导员、党务工作人员中聘任,且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本硕博各级学历(学位)要有一级学历(学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等学科背景,且按其学科归属提供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无上述学科背景或不服从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安排者,一律不予聘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者优先聘任。
3.中共党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无学术不端、教学违纪现象,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关心、爱护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兼职教师的职责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严谨治学,讲究授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
3.严肃教学纪律,文明执教,在课堂上不讲与课程无关的话,不发表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论,保持正确导向,传播正能量,贯彻“研究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原则。
4.参加教研室教研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积极参加学术活动。
三、报名与选聘
(一)报名
采用教师自愿申报,经所在单位部门同意,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报送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社科楼307)曹英,电子版发送至:381704421@qq.com 。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3日
(二)审核选聘
6月底,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审核选聘工作。根据本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情况确定思政课兼职教师具体人选。
四、教学任务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思政课教学实际和兼职教师情况,安排相应教学任务,原则上兼职教师任课学期周学时控制在6-8学时,不应影响主岗位正常工作。
五、选聘工作小组
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思政课兼职教师选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主任肖中云(兼)。
附:思想政治理论课兼职教师申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事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