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学院党总支书记是学院党总支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总支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学院党建工作和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学院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制度建设;抓好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与院长一起共同抓好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安全等各项工作。
三、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领导党总支的全面工作,领导学院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负责党总支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和调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参与学院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重大工作的决策,支持学院行政领导开展工作,与行政领导各司其职,共同负责,贯彻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各项决定和决议,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本学院的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
六、负责组织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
七、负责组织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班子调整工作,抓好党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八、负责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配合学院抓好教学改革工作。
九、负责分工会、群团组织和统战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院长工作职责
一、学院院长是学院行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主持学院行政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程序通过后组织实施,并监督完成情况。
三、负责组织制定学院教育教学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并监督检查落实,建立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管理机制。
四、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组织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和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六、负责组织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晋职晋级等工作,并就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
七、负责召集院务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要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八、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学校有关财务政策管理好学院财务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办法,提高使用效率。
九、与学院党总支共同做好政治思想和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完成学院及上级领导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和任务。
副院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学管理工作,协助院长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
二、负责布置和督促落实教学任务,负责制定每学期教学计划,审定上课教师名单,核实教师工作量;给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检查和落实各门课程的教材征订工作。
三、负责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教学秘书履行职责,做好教务工作。及时向院长和校主管部门汇报,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四、负责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听课,组织教学督导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估、考核工作。协助院长组织期末考试,负责审查期末考试试题。
五、负责课程建设,组织制定或修订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以及其他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负责组织实践教学工作和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六、组织教研室对教学、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参与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项工作的讨论,并提出具体意见。
七、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分配的其他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具体分工
张冬毛 全面主持学院党总支工作,协助院长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分管党建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宣传统战工作、综合治理、工会群团工作,联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研室。
肖中云 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协助党总支书记开展党建工作;分管人事师资、财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科研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工作,联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心。
段 锐 分管理论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价、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建设、资料室管理等工作。协助院长完成行政管理、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工作等工作。完成院长或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形势与政策”课与人文素质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