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党总支书记张冬毛主持会议。
会上,张冬毛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张冬毛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
党总支委员肖中云在中心发言时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的需要,是把新时代改革开放推向前进的根本要求,是应对风险挑战、赢得主动的有力保证。全体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决定》的内涵,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作执行制度的表率,把理论学习和马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马院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中心组其他成员结合自身工作谈了学习体会。
党总支书记张冬毛在总结讲话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增强制度自信。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负责、守责、尽责体现在学院党组织、体现在工作的各环节中,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要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对学院工作提出来更高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党员、教师准确把握习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同向同行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三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按照学校总体要求,遵循学院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和统战等各项工作,提升学院管理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