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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浏览数:次 发布时间:2022-02-17 打印本页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1年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含借调、离岗创业)。人事代理、合同制人员参照执行。

二、考核的目的与原则

1、正确评价学院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为教职工的聘任、奖惩、职称评审、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提供依据,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坚持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

能主要指本岗位工作的实际能力,包括业务及管理水平能力。

勤主要指服务意识、工作态度、爱岗敬业的精神及劳动纪律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主要是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情况。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考核组织、时间及程序

(一)考核组织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由院党总支统一组织,由各支部按照12%的比例(四舍五入)推荐优秀人员名单,院领导参加所属支部进行考核。

2、人员归属及推荐名单

学院根据12%以内(含)的比例最终确定考核优秀人员名单4人,并上报学校人事处。

(二)考核时间及程序

1、个人总结及自评(2022220日前完成)

教职工依据自己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的主要情况,进行总结与自评,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支部述职、测评(2022222日前完成)

支部组织教职工述职,并依据述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对教职工提出考核推荐意见,同时根据名额分配确定拟推荐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3、学院审议评定(2022223日前完成)

根据各支部考核推荐意见和民主评议及测评结果,并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以及为学院做出的贡献等情况,由学院党总支会研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最终确定考核等次。

4、意见反馈、公示及上报(2022228日前完成)

对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并通知被考核人,公示无异议,将考核材料上报学校人事处。

六、考核表填写及考核材料提交

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一份,要求A4纸双面打印),如果手工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

225日下午5时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纸质件1份(被考核人意见一栏须本人签字)交学院综合办公室社科楼307

七、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

按人事处通知要求进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2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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