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现就在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争创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重要指示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省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部署,按照“样板可示范、模式可复制、经验可推广、相互可激励”的要求,不断推进离退休干部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支持者和模范践行者,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创建标准
(一)支部班子好。按时换届,班子健全,结构合理,职责明确。支部班子成员组织能力强、民主作风好、党性观念强、身体比较好、有奉献精神,能密切联系党员,经常研究支部工作;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保持并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关心国家大事,支持党委、政府和本单位工作。
(三)组织设置好。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小组,确保每个离退休干部党员都能编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都能参加组织生活,都能有地方交纳党费。党支部资料完整、台帐规范、组织生活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好。
(四)活动开展好。经常开展支部活动,活动有场所、有经费保障、有必要的设施。积极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点赞新变化、助力新湖南、喜迎十九大”主题活动和三大正能量系列活动,老同志参与率、满意度高,社会影响大。
(五)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所在单位、社区及周围群众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评价良好。
三、创建步骤
1、创建自评。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制订创建规划和方案,按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适时组织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凡自评达到 95 分以上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可提出考核申请。
2、申报审核。县(市、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单位党委(党组)报县(市、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审核同意后报各市州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由市州委离退休干部复核同意后上报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
市(州)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单位党委(党组)报市州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审核同意后,再向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申报。
省直及中央在湘单位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由各主管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再向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申报。
3、考核审定。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组成考评工作组对各地各单位申报对象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审定“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名单。
4、公示授牌。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将审定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一周。公示期内没有收到举报的单位,由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授予 “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称号。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把握正确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这次争创活动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级离退休干部工委要定期研究争创工作,加强具体指导。
(二)强化成果运用。“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不作名额限制,严格按标准考核验收,成熟一个授牌一个。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不符合标准的收回荣誉称号。如党支部或党员出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即时取消荣誉称号。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经验做法,不断丰富争创活动内涵,增强争创活动的生机和活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动本地本单位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持续发展。
各地各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 2)报送至省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2218741 ,电子版发至hnswlgbjyc@sohu.com。
附件:1. 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考评细则(试行)
2. 全省示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申报表
中共湖南省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
2017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