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
根据湖南省科技厅下发的《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促进我校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切实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填报与信息报送范围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全部或部分通过财政资金新购建的单套原值2024年度购置的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及仪器设备填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已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原值在30万以上的优先维护)2024年运行情况、科技创新平台等信息更新。
我校各二级学院(研究院)2024年度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情况及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
二、有关要求
(一)系统填报:二级学院(研究院)科研设施和仪器管理员,根据上次系统填报时分配的账号,进入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地址http://kxyq.kjc.Hunan.gov.cn/),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3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信息更新与填报,主要包括平台内仪器2024年度运行情况(包含机时承担项目情况等指标)的数据维护,同时完成已建机构(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和2024年及以前科技创新平台的信息完善工作,包含基本信息和所属仪器的添加或对应勾稽。完成时间为3月12日之前。系统登录账号、密码及填报事项请咨询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毛兰(62816),仪器增加和维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对本单位2024年度加入共享平台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的运行使用情况及支撑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典型案例,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于2025年3月12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jyxqhzc@hnit.edu.cn,纸质版在正式开学后提交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18室。
其他未竟事宜,请联系科技与校企合作处毛兰(62816)。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25年1月16日
附件1: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加入共享平台的通知
附件2:新增仪器加入平台操作流程
附件3:仪器维护流程指南
附件4:2024年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情况和典型案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