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现依照《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对2009年以来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和定期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2009年至2013年立项的项目进行集中清理,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9月30日。
2.从2019年开始,社科规划办对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实行定期清理,清理期定为立项后5年,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15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0年12月31日;2016年立项的项目清理截止期为2021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3.个别研究难度大、在清理期内确实无法完成的项目,可按程序提交延期申请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能够在清理截止日前完成的项目不需要提交延期申请。对未按时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申请的项目作终止处理。被终止执行项目的结余资金,以及被撤销项目的已拨资金,项目责任单位应当按原渠道退回。
4.科技产业处根据通知要求,梳理出今年度需结题名单,具体见附件。请需今年结题的老师,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2019年9月10日和12月10日将结题材料(一式三份 含佐证材料)交至科技处818刘亚梅处;电子版发邮箱: 78231943@qq.com 。
科技产业处
2019年5月29日
附件1:2019年待结题清单
附件2: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