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加快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现将省重点研发计划2019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旨在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发挥创新资源优势,有针对性设计和实施研发项目,加强应用技术攻关和转化,突破制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前沿性颠覆性与非对称性技术、“卡脖子”技术,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领域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2019年度重点支持方向共计84个(详见附件)。
二、支持方式
每个重点支持方向原则上立项支持1个项目,按照“宁缺毋滥”原则,若相关重点支持方向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该支持方向可不安排立项。项目须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不超过3个。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年左右。
项目主要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实施期内研发经费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立项后,财政专项资金实际资助额度未达到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任务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单位须突出研发经费投入。以高校、科研院所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除公益性研究项目外,应有合作企业,且须提供目标明确、权责明晰的合作协议。以企业为牵头申报单位的项目,企业应具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且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在3%以上,并承诺配套项目经费。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研发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在项目相关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项目实行团队协同申报。项目团队应整合集成国内外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项目前期研发基础和实施条件较好,创新水平居国际或国内前列。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应用示范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
4、申报单位应具备创新平台与人才保障条件。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需拥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团队。以上两者都具备,且具有成果转化条件的申报单位,其申报的项目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管理
1、科研诚信。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资格。项目负责人可牵头1项参与2项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新人才、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项目除外)。牵头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2、科技保密。涉密项目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3、国际与区域合作。涉及国际与区域(含港澳台等)科技合作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并明确知识产权相关内容。合作单位须明确合作任务分工。
4、实验动物。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五、申报推荐方式
1、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2、推荐时间。
2019年度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9年5月29日,推荐时间截至2019年6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武(68910)
联系邮箱:78231943@qq.com
附件:湖南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19年度项目重点支持方向.docx
科技产业处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