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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补答辩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 

 

第二次补答辩通知

 

经研究决定,于620日举行第二次毕业设计补答辩。请没有通过毕业设计答辩的同学认真准备。补答辩前,需填写毕业答辩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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