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1日
第二次补答辩通知
经研究决定,于6月20日举行第二次毕业设计补答辩。请没有通过毕业设计答辩的同学认真准备。补答辩前,需填写毕业答辩申请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可参加答辩。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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