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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28日 

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党章第一章第七条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及递交时间  

  预备党员应牢记自己的入党时间,必须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如:预备期为2013630日~2014630日,则应在2014530日~630内)主动向党支部提交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包括:

1、转正申请一份(需手写),字数不少于1500字;

2、思想汇报四份(需手写),每季度一份,字数不少于1500字;

3、预备期表现一份(毕业生党员)。

二、预备党员转正程序

  预备党员的转正材料经过初审、复审,由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待学校党委批准后转为正式党员。办理转正手续后,要将转正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三、预备党员延期转正

党员预备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延长预备期:

1、在预备期满一年后没有按期递交转正材料,或材料不合格;

2、不能时时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不能很好地起到表率作用;

3、学习成绩有明显下滑,挂科3门及以上;

3、不接受组织安排,组织生活、政治学习等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

4、有违反学校校级校规行为, 受到记过及以下处理;

5、发现所在班级(或寝室)同学出现重大违反校规校纪的情况,未能及时制止并向组织反映的。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一年后没有按期转正的,须提交超出时间段的思想汇报(每季度一份)以及《预备党员延期转正说明》一份(手写),此说明应认真书写,主要从组织观念上分析自己的原因,字数在1200字左右。

四、预备党员资格取消

党员预备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在同学中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2、组织、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组织或煽动群体骚乱事件;

3、触犯国家法律,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或者被依法判刑。

   特此通知。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党总支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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