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学校2015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3〕491号)、《569vip威尼斯游戏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569vip威尼斯游戏学生奖励办法》及《569vip威尼斯游戏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和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评先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彭志忠 张 敏
副组长:唐晓雪 甘英明
成 员:王云峰 代俭英 徐艳红 樊子元黄馨仪 谢 娟 李 跃 冯 将 谭 进 闫英才
二、奖项设置
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一等奖学金为5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为300元/人;三等奖学金为150元/人;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省级和院级两个等级,优秀毕业生200元/人。
三、参评对象
2015届全体全日制毕业生
四、评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10%的名次以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10%的名次以内。
2、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2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20%的名次内。
3、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平均成绩必须列本专业年级学生人数前30%的名次内,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必须列班级30%的名次内。
4、留校察看期内及当学年度(包括评定期间违纪待处理)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参评。
5、留级或降级后第一学年不参评。
6、对评奖无理取闹、拖欠学杂费者不参评。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1、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生单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3、在校期间本科生获得三次或三次奖学金以上,专科生获得两次及两次奖学金以上(包括毕业生奖学金);或者在校期间获得一个校级荣誉或两次院级荣誉以上。
4、考试作弊者取消资格。
5、挂科次数超过3次或以上者取消资格。
(三)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优先推荐参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A、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党员、团员及干部)。
B、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五、指标分配
见附件: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2015届毕业生评优评先指标分配方案。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协调班主任开展班级评议、推荐---带班辅导员初审---学院党总支审核、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3月12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3月13日-14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3月17日,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3510,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A.我院2015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审批表每人2份;
B.我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名册电子和纸质各1份;
C.我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费发放汇总表电子和纸质各1份。
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4、审批表及建议名单表的电子档请于16日打包发送至学习部QQ邮箱1799650692。联系人:秦情粤13203040462。
注意:统一使用我院2015届校级评先评优推荐审批表(学校网站下载),不得更改表格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
七、评定要求
(一)各班要成立专门的评定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
(二)各班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必须以班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数为基础,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选。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