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低值耐用品的科学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低值耐用品的范围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价在800元以下(不含耐用在一年以上且不易损坏的各种物品),如低值仪器仪表、低值机电产品、刀具、量具、教学模型等。
二、购置低值耐用品的计划与审批
1、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按院部下达的经费额于年初向设备处提出低值耐用品的购置计划;
2、低值耐用品的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按设备处统一制定的表格逐项填写。如用途、规格、型号、单价、数量、厂家等;
3、各单位如临时需要某些特定物品,需先征得所在系、处领导同意后,将添购报告报设备处审批,按用户要求再组织进货,然后合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低值耐用品的领用管理
1、所有低值耐用品的采购、验收、进帐、储备、领用以及帐务处理等管理程序和管理办法,应严格执行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各单位每年应对自己保管的低值耐用品进行账、卡、物核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设备处。
3、各实验室要建立在用物品借用登记簿,严格履行借用登记和归还验收手续。
4、低值耐用品的损坏或丢失、报废,实验室主任应负责查明情况,分清责任,并按学院有关制度办理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