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569vip威尼斯游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22〕42号)、《569vip威尼斯游戏实习工作管理办法》(湖工教〔2015〕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与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工作
1、由吴远志、王小虎组织相关人员成立毕业实习、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按教师、专业、学生的情况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审定设计课题。负责检查各答辩小组答辩情况和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的答辩和评定工作。审核指导教师、外聘教师、评阅教师资格并报教务处备案,具体明确各阶段工作时间安排,切实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
组 长: 吴远志 范志明
副组长: 王小虎 毕红霞 叶拓
成 员: 祁惠 曹羽鑫 徐爱军 董海兵 张黎科 容知云 杜雪林 刘新彬 周林军
秘 书: 张 锁
2、规范2023届毕业论文按照如下流程进行: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征题—审题—选题—开题—指导记录—进度检查-初稿定稿-反抄袭检测—专家盲审—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安排—答辩—优秀评选—质量评价—资料归档。
3、我院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严禁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发生,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学生和指导教师在双向选择时,学生须与指导教师签订承诺书,对于拒签承诺书的学生,指导教师可以拒绝指导。
二、选题工作
为加强过程管理,我院将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过程管理系统(简称过程管理系统),对选题、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指导记录、文献综述等进行相应的管理,实现毕业论文无纸化。我院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管理端培训人员和教师端的技术支持工作。
1、征集的课题不仅仅是课题名称,还应包括课题任务和课题要求(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工科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比例要≥70%,而且必须实行校企双导师制。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达到100%。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毕业论文课题,责任要落实到教研室,课题要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规格,努力将课题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卓越班课题应全部来源于企业生产实际。
2、课题要向学生公布,做好双向选题工作,并做到每人一题。
3、指导教师提交的毕业论文课题须同时附有课题内容与要求,课题与往年相比较重复率不能超过20%,若选择老题,必须“老题新做”,要有新内容和要求。
三、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职责包括:
1、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
2、为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实施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遴选。具备条件的教师采用个人申报、学院进行审核、教务处批准,方可取得毕业论文指导资格。
3、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每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8人,助教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指导2人,最多不超过4人,且须配副高及以上职称老师作为第二指导老师,帮助其完成指导任务,确保论文质量。
4、指导老师根据自己学科背景和研究方向,列出自己的第一、第二指导专业。原则上不跨学科专业指导学生,如跨自己所学学科对应的专业指导,应经二级学院审批,原则上指导的学科专业不能超过2个。
5、首次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必须在相关的二级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才具备指导资格。
6、全面了解所指导学生的情况,使学生明确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难点和基本过程。
7、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按时进行答疑与指导。注意抓好文献资料查阅、方案选择及论证、论文大纲等关键环节的指导。
8、严格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的文本,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等均应使用国家统一标准。
9、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详细、全面的审核,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给所指导的学生评出合理的审阅成绩,并在答辩前提交答辩委员会。
10、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认真做好记录,评出其他学生的答辩成绩。
11、卓越计划专业学生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双导师”指导;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职责与资格按照卓越计划相关师资条例执行。
四、指导工作
1、毕业论文时间应不少于10周。
2、各专业据学院内部的规范要求应保持统一,杜绝相同专业内部格式标准不一致的现象。
3、学院要严格规范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要督促学生认真填写过程记录。《毕业论文过程记录》应撰写此过程中的调研、设计、实验、阶段性工作、下一步工作计划、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等内容或问题,每人不少于6次,指导教师须对学生的记录进行评阅。
4、指导教师要悉心指导、认真把关,图表、公式、符号、参考文献等均应符合学校统一标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参考学校标准统一修改。外文翻译训练量及内容要求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自行规定,相同专业内的要求应保持一致。
5、毕业论文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毕业生在完成初稿后,需经指导教师初审合格再经专家盲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认真修改,直至完成最终稿。
6、若指导教师(或毕业生)未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材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
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需提前将所有专业的优秀论文进行为期(1-3)天的公开答辩,再进行各专业的分组答辩。2023届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将由校督导团进行督查。答辩地点应安排在可容纳30人以上的场所,须配以幻灯片或图板展示的方式进行。
1、答辩前,毕业设计(论文)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即指导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同意;
(2)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通过盲审,同时应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到位;
(3)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反抄袭检测须合格。
2、首次盲审没有通过的毕业设计(论文),按照盲审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成后,必须通过教务处组织的抽检,方可参加答辩。
学院将定期组织各专业教研室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及时了解和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六、成绩录入及审核
1、2023届毕业论文成绩比例与2022届相同,指导教师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60%,专家评审(盲审)成绩比例为10%,答辩成绩比例为30%。
2、各教研室录入毕业论文成绩时应仔细核对人数和分数,即人数与最终过程管理系统的人数须一致,系统中录入的成绩须与过程管理系统的人数最终成绩一致。
七、评优要求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比例推荐2023届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教务处将组织评选、认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
八、材料归档
各教研室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工作后,须完成过程管理系统的电子档案盒存档。
为加强对材料归档工作的管理,对经学院多次催促仍不能及时交材料的指导教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下一年度毕业设计分配时额度减半(即指导学生人数为同职称人员的一半)。连续二年出现经学院多次催促仍不能及时交材料现象的指导教师,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取消其毕业设计指导资格。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2-10-18
附件1:
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材料提交与归档时间要求
内 容 |
时间节点 |
备 注 |
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
2022年10月18日 |
PDF文档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
二级学院认真审查指导老师相关专业并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 指导老师资格审查汇总表 |
2022年10月18日 |
先交电子版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再PDF文档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 |
教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请、二级学院课题审核、学生选题、教师对学生选题处理 |
2022年10月31日 |
在过程管理系统中完成 |
学生开题报告提交与评阅 |
2023年2月27日 |
教务处与教评中心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
毕业设计(论文)成稿 |
2023年4月22日 |
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初稿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修改 |
2023年5月15日至5月底 |
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办法 另发通知,根据审核意见认真修改,最终完成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
2023年5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毕业答辩 |
2023年5月底 |
具体时间根据毕业生离校时间确定 |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推荐 |
2023年6月初 |
学生申请,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复核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
2023年6月初 |
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定稿版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录入、审核 |
2023年6月中旬 |
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组共同完成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2023年7月 |
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 |
毕业设计(论文)电子版存档 |
2023年7月 |
完成毕业论文电子档案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