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科研科:
根据教评处期中教学检查通知,为加强教学过程监控,确保教学各环节质量,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于11月13日(第11周星期一)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本学期各门课程(含实验、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二)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情况;
(三)日常教学检查实施情况;
(四)教研室(实验室)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五)二级督导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六)本学期各门课程作业批改情况。
二、检查方式
在教研室(实验室)自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教研室(实验中心)主任、学院教学督导组现场检查(查看原始记录)。
三、检查要求
(一)各教研室(实验室)务必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二)各教研室(实验室)根据上述检查内容以及要求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于现场检查时提供给学院检查组查看。报告内容包括:检查工作安排、检查过程情况、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整改方案等。
附件:2023-2024-1期中教学检查评分表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