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组通字[2015]33号)及学校工作要求,为做好2019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三、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党支部。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学院党委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
四、请各位毕业生党员按上述要求提供并确认党组织关系转移的目标党支部名称(党支部名称务必详细准确与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全一致,才能顺利完成网上转接),以支部为单位汇总于2019年5月15日前提交学院党委。以便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所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及档案转移工作。
五、各学生党支部开展一次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
机械工程学院党委
2019年4月16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信息登记表
xxx党支部